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供销社2023年二季度宣传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

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供销社2023年二季度宣传信息报送要点》的通知

2023-05-12 16:00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索 引 号 764126252/2023-16664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5-12
文  号 鄂合办〔2023〕2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供销社,湖北供销集团,省社资产公司,各出资企业、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供销社2023年二季度宣传信息报送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要求:

一、报送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供销社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鄂合办〔2022〕41号)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报送二篇以上信息稿件至省社办公室;要紧紧把握宣传信息工作时效性强的特点,重大或者紧急信息宣传稿件应立即上报,动态信息宣传稿件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上报,分析调研类信息稿件应在有效时段内上报。

二、质量要求

二季度,全省供销社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社部署安排,紧密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准确性、时效性,多报送有情况、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政务信息。

一是要主题鲜明。信息稿件要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件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动态类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综合材料最长不超过3000字。

二是要真实准确。信息稿件中反映情况应当真实准确,上报前必须认真核实,信息稿件中的事例、数字要准确无误。同时信息宣传工作应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防止以偏概全。

三是要强化考核。省社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信息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全年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比照省社的做法,强化考核工作。

人:李雷、李妍、陈再

报送邮箱:947332595@qq.com;电  话:027-85771805

附件:《省供销社2023年二季度宣传信息报送要点》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3512



省供销社2023二季度宣传信息报送要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2.贯彻落实《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次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以及省供销社八届七次理事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有关情况;

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综合水平,探索供销合作社发展新路径等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4.社有企业供应链平台化服务转型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5.加快提升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质量,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县域集采集配体系建设等做法成效、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6.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创新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7.推进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8.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资保供稳价,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农民受益保障机制的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9.推进“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10.加快推动“四个下沉”,共创服务平台,共育经营主体,共建特色产业,提升共同缔造项目质量的典型案例。

11.各地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相关课题报告。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