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4-11 10:00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索 引 号 764126252/2022-1537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日期 2022-04-08
文  号 鄂合发〔2022〕1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

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供销社,省社各出资企业、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供销社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4月8日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供销合作社干部和社员法律素养,推进供销合作社依法治理、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促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全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年—2020年顺利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干部职工及社员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依法治社观念明显增强,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供销法字〔2021〕22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发〔2021〕29)要求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八五”普法),制定本规划。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供销合作社条例得到广泛宣传贯彻实施,全系统依法治社依法治企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及社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系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践行为农服务宗旨。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组织体系完整优势,根据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不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专题学法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宣誓,增强干部职工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员深刻理解发展好合作经济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阐释合作经济组织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区别。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促使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产权保护、合同、产品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一系列新规定、新变化,提高社有企业经营者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供销合作社条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开展供销合作社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引导系统干部职工掌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核心制度,依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配合地方立法部门,制定供销合作社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做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系统长远发展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学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机关每年组织不少于四次法治供销讲座,确保无纸化学法参学率100%、考试优秀率90%以上,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七)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机关、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办公场所融入法治元素,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辟法治工作专栏,逐步建设具有供销元素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鼓励全省供销系统创造法治宣传文创产品,积极参与全国、省级法治宣传微动漫微视频等各类征集评选活动。

(八)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或观看庭审直播活动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开展面向农民的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经营服务网点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内容;依托系统所办的网站、报纸、杂志等载体,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上级社与下级社、联合社与社有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完善章程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两社有企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风控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供销合作社职业院校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供销社主管社会团体要依法制定和完善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供销社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4月)。各市级供销社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并向省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备案。

(二)贯彻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扣供销社中心工作,每年4月份前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全年各环节工作部署。建立普法工作评估检查机制,每年年底总结评估并公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年底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25年年底开展年终检查,确保“八五”普法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全面回顾“八五”期间各年度、各阶段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思想保障。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

(二)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社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省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政策法规处),主要承担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责。各市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抓紧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领导小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三)制度保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系统内报纸期刊、互联网站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队伍保障。强化普法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培养系统内法治骨干、培育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方法,建设一支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熟悉供销合作社业务、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高度敬业精神的法治队伍。

(五)经费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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