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0 08:58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供销社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紧紧围绕省供销社党组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合理布局门户网站栏目,以公开优化工作作风,促进省社党组决策落实,尤其是重点做好疫情相关信息的关注和发布,实现群众物资、心理“两个托底”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

(一)转变思想观念,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来推动工作。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与系统行业创新发展相关的政策,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充分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加强检查督办,主动强化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有效掌控舆情,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做到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了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运用载体,主动公开。充分运用各类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一是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网站栏目设置,逐步打造成为供销社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二是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供销社工作;三是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四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公开覆盖面,如利用农资销售、农资打假等活动,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有关惠农支农政策和省供销社的工作措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供销社系省政府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行政审批权,无行政执法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湖北省供销社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省供销社2020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要进一步提高;

2.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数据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有待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1.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部署,及时公开相关文件;

2.强化数据发布、回应关切等薄弱栏目,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信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面引导舆论;

3.加强监督考核,在绩效考核工作中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切实抓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没有收到要求主办的建议、提案。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京汉大道1268号铂仕汇广场,邮编:430010,电话:027-8577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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