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6 10:26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特向社会公布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供销社门户网站(https://gxs.hu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5号T2栋湖北供销大厦3501室,邮编:430022,电话:027-857718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省政务办的指导帮助下,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夯实公开基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助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省供销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主动公开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社实际在推动综合改革、强化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省供销社网站公开信息810条,公众号公开信息213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社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决算、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建议提案办理、人事招录等信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重要文件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受理办理流程。修订完善《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信息公开指南》。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省供销社今年共制定、发布5项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范文件”栏目进行了发布,并于2023年12月公布了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同时,在“其它主动公开文件”栏目,及时主动公开其它非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上网信息及内容审查发布程序,创新宣传方法,积极交流互动,全年总访问量583324次。同时,利用技术力量开展错敏词全覆盖扫描,立查立改,确保网上信息清理到位、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年两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测评检查并进行整改,未收到政务公开投诉或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供销社系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行政审批权,无行政执法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省供销社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不完整;未查询到公开惠民惠农政策;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省供销社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包括渠道、公开对象、依据、时限、方式建议等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优化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有效提高工作质效。

新的一年,省供销社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配强信息公开人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省供销社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省供销社共办理代表建议3件(均为会办件)、委员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件)。通过省供销社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议提案办理”专栏集中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建议提案复文和总体情况。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回复,实现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省供销社无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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